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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建房宅基地纠纷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5-29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大郭庄的一名村民,2025年5月20号左右我家(张发)和邻居家因房子宅基地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沟通协商无果,我恳求有关部门介入协调此问题,给出公平公正的合理解决方案。公平公正的划分好两家的宅基地分界线,做好区分,恳请有关部门帮我协调解决此事,非常感谢,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回复单位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5-05-30
回复内容
张同志:
您好!您所咨询的宅基地划分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省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使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如果涉及宅基地权属不清问题,建议您向当地乡镇政府进行咨询。如果涉及宅基地其他管理问题,建议您向当地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