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何审定?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10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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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豫政办发〔1995〕19号) 办事条件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 申报材料: 1.评委会评审结果 2.评委会评审工作会议纪要 3.有关信访件调查情况 运行流程 :一、受理:公示应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其理由。 二、审查:对评委评审情况(包括:评委评审结果及电子文本;评委评审工作会议纪要;有关信访件调查情况)进行审查,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三、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制发任职资格文件,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