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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10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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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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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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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 《关于通过人才市场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才〔2006〕11号) 办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到企事业单位自主就业 申报材料: 1.毕业证 2.学籍档案 3.就业推荐表 承办机构 :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396288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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