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见习单位的审核和认定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10
信息来源:
人社局
分享到:
(一)单位申请。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单位时,应通过河南省 互联网+就业创业 系统,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在郑省属及以上单位也可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四)公示认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初次认定的见习单位及其见习岗位计划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见习岗位计划调整变化的应及时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有效期满经复查合格的,可延续两年。复查按照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