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市人才中心存放的流动人员如何办理档案转出?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09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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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存档人持具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存档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如在我中心办理了如党员组织关系、单位集体户等其他代理业务的,应须先到相关窗口办理转出或待转出手续后再申请档案转出)。 2、经工作人员审核所提交的材料且符合转出条件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材料通过机要通信一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