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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突发疾病死亡及在48小时之内死亡时间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09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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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17 11:09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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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解释: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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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突发疾病死亡及在48小时之内死亡时间如何界定?
发布日期:2024-07-17 11:09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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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解释: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 时间。
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解释: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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