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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4-07-17 11:09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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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1:09


信息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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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在调査核实中,如有以下情形,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1)需要有关部门出具证据,而一时难以提供的; (2)因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 (3)职工难以提供足够证据,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举证责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査对职工受伤事实无法核实; (4)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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