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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群众咨询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如何报销(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6-09-03
来信内容
咨询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如何报销。
回复单位
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6-09-03
回复内容
适用范围:正常参加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需要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同时又达不到办理门诊慢特病条件的“两病”患者。
报销标准:“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支付比例为50%,由居民医保统筹金支付,一个医保年度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150元/人,糖尿病170元/人,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200元/人。
结算方式: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药品费用。
县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