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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驿城区居民咨询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6-04-07
来信内容
咨询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单位
驿城区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4-07
回复内容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从出院之日起6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本人、家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自出院之日起超过一年不办理审核报销的,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和报销,其住院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