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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某群众咨询中心城区小区如何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5-07-10
来信内容
咨询中心城区小区如何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5-07-10
回复内容
根据《驻马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可以分别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进行申请。
小区没有物业的情况下,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携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与申请人身份证件或者此次维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代表携房产证与身份证件进行申请。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91、92号住建局(维修资金)窗口。
咨询电话:0396-325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