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选登

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某群众咨询未成年身份证首次申领问题(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5-05-16
来信内容

咨询未成年身份证首次申领如何办理。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05-16
回复内容

办理流程: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照相、采集指纹、申请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材料:

1、到户籍地申领需提供:户口簿;

2、到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省内异地或跨省)申领:

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注意事项:穿深色衣服,最好别染发、别化浓妆。必须办证人亲自到场采集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指纹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