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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某群众咨询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取消问题(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5-04-21
来信内容
咨询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取消。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4-22
回复内容
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体委联合印发《驻马店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办法》(驻医保〔2019〕17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即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个人账户,所缴保费全部进入市财政局市级财政专户。个人无法查询余额,仅可用作就医报销)
2020年之前新农合累计的个人账户余额自动结转至下年度,可继续用于冲抵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直至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