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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某群众咨询身份证如何异地办理问题(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4-12-30
来信内容

其是外地户籍,现在驻马店工作,咨询是否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4-12-31
回复内容

根据公安部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领取,校验居民户口簿;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对国家信用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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