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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驻马店市驿城区某群众咨询组合贷如何办理问题(已解答)
来信时间
2025-01-09
来信内容

其想在驻马店购房咨询办理组合贷的条件。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1-09
回复内容

办理组合贷款需具备: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

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供征信报告等资料;

3、 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偿还组合贷款贷款本息的能力;

4、 申请人在当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5、 申请人具有已支付不少于购房总价百分之20%的首付款(二次贷款为30%);

6、 申请人同意将所购的房产做抵押来办理贷款;

7、 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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