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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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涉及个人违规、违纪等纪检事项,请直接向纪检部门举报;对已通过信访途径反映或信访终结事项,请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请您按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二、写信
(一)在进入到“填写信件”后,可以直接写信。本信箱可以接收文本附件,文字信息请您直接写到内容框中。当您想为您的信件附加文本时,请选择附件选框。提交后,会显示上传界面,点击“上传文件”即可完成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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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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