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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不热如何申请退费

发布时间:

2024-01-11 16:12

信息来源:

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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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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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群众致电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是驻马店市区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附近小区的业主,家中暖气近一周一直不热,咨询缴纳的暖气费能否退费以及如何办理。

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对工单进行转办,国能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及时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不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费用,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热力公司不予退费的情况有:1.用户因换热设施原因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2.用户拆改或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3.用户拒绝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4.室内管网不符合供热设计规范或不畅通的;5.入住率低,相邻用户未取暖的;6.其他影响供暖效果的行为或情形;7.室内测温在双方认可下给予退费,双方须签字。

如果是热力公司原因造成不热的,按日给予退费。

想要办理退费的客户,需由热力公司人员到用户家进行测温,室内测温需在热力公司与用户双方认可下给予退费,检测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的,双方签字后,用户向热力公司递交热费缴费凭证、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及测温双方签字单到热力客服中心办理退费。

随后,相关人员联系来电人作出解释,并已预约上门检修时间,来电人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huoru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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