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洁净型煤哪些优惠政策?
2018年11月3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洁净型煤替代财政资金补贴办法》(驻政办〔2018〕189号),规定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给予财政补贴200元,每人每年限购100公斤,每户每年最多不得超过0.5吨。各县区也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各自辖区内的洁净型煤替代财政资金补贴办法。具体补贴方式是逐级汇总、核实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每月或每季度生产销售的洁净型煤数量,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通过企业降低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使居民享受补贴政策带来的优惠。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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