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衡测试报告由哪个部门负责评审验收?
根据《河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第十条:节水管理机构受理水平衡测试报告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对水平衡测试报告的评审验收,并提出书面专家评审意见。对水平衡测试报告不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用水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水平衡测试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节水管理机构提出的意见修改后,重新申报评审验收。测试结果其用水情况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取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节水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水利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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