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豫易地搬迁〔2017〕1 号)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工作,抽调发展改革、扶贫等部门组成若干县级工作队,分乡包片指导督促开展精准识别登记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帮扶工作队员组成若干工作小分队,分村深入贫困农户家庭调查了解和核实情况。按照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市、区)审批、省辖市复核、省抽查确认等
11个步骤,进行搬迁对象识别登记。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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