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同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村退出程序: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
乡村振兴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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