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信息公开指南
示范区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淮河大道西段示范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396-2600275、0396-2600227(传真),通信地址:淮河大道西段华尔大厦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63000,电子邮箱地址:zmdxq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10类:
1、示范区管委会领导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示范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3、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示范区重要会议的内容;

5、示范区重点工作;6、示范区管委会及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7、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9、示范区人事任免;10、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示范区管委会及办公室层面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示范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驻马店市城乡一体示范区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二)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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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答复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需延长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用。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四)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示范区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路56号 邮编:4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