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市场化收购有什么新的措施?
修订后的预案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收购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组织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按照市场收购价收购轮换粮源。建立健全小麦和稻谷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融资担保机制。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提供信贷支持。
粮食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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