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能够额外收取费用吗?
不能。《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信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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