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低保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流程及咨询电话
1、申请条件:(一)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二)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 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三)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窗体底端2、所需材料:(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窗体底端3、申请流程:(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二) 乡镇人民政府民政与劳动保障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三) 县民政局核实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4、咨询电话:社会救助股0396-2727585、18272977888
平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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