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皮鞋换货条件的,但是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应收取多少折旧费?
答:依据《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它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经使用过的可以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和待修占用的时间。
皮鞋按以下情况进行折旧:
价格(元)折旧率(日)
(一)30-100
0.5%
(二)101-300
0.4%
(三)301-500

0.3%
(四)500元以上(不含500元)
0.2%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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