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如何注册登记?
1、申请人员需提供一下证明材料:
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原件
③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④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副本原件
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副本
⑥车船使用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
⑦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⑧不属于免检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准予办理的条件:
 ①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③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④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3、受理方式:
①窗口受理:直接到确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提交申办材料

网上受理:http://
zmdzy.hnzwfw.gov.cn/
4、办理时限
   
①法定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注: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②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
①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汽车(包括大、小型汽车、教练)号牌 100元/副
收费依据: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②行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
收费依据: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6、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确山县金山大道318号,确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7、咨询方式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
0396-2739508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
0396-2739508
8、结果送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9、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现场提出申请。
(二)受理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三)审核
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审核申报材料。
(四)决定
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确山县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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