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异地办理或更换居民身份证?
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22版第一百六十六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异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领取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由受理地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受理,完成人像、指纹信息采集,并经当场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公安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主办单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路56号 邮编:4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