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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答:凡公民、法人发现或遇到价格违法行为时, 可以通过12315或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或价格投诉。凡是通过以上形式提出价格举报投诉的,都应接待登记,至于是否受理,应根据反映事项情况决定。
那些需要许可定价?
答: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需要发改委批准许可,市场调节价格不需要。非政府投资停车场收费均属于市场调节价格。
反映所购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的投诉举报,如何处理?
答: 不予受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以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办理电话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办理电话表 注册登记审批 3691123 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零售)环节许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执业药师注册业务 2618671 信用监管 2882077 广告监管 2817698 市局消费者投诉举报 12315 认证认可 2617789 特种设备 2610038 标准计量 2610518 电梯救援维保 96333 物价检查 2608699 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600887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610117 食品生产 2618635 食品流通 2618639 餐饮行业 2618631 药品生产 2618653 药品流通 2618636 医疗器械 2618651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 2618633 市消协消费者投诉举报 281583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三包”起算日期是什么?
答:自收到商品之日起算。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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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路56号 邮编:4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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