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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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政府
李斯 ,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人。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统一车轨、 文字、度量衡等。被赵高陷害, 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 ,并夷三族。
李斯墓位于李斯楼村,2000年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斯楼是李斯的出生成长的地方。直到现在李斯楼村的居民都姓李,说是李斯的后代。他们至今留下一个习俗:就是不置坟头。理由是李斯被杀没头。这也是让李斯楼的人们对李斯的纪念。墓西不远处有李斯跑马岗和李斯饮马涧。据传,李斯青年时期经常在此处纵马驰骋,后人便称此处为跑马岗和饮马涧。西汉建立后,不再追查李斯家族之事,李斯的学生在西汉为官的好友吴公认为公开迁葬李斯时机已经成熟,派人与李七楼曾经掩护过的李斯幼子及李氏后人联系,希望族人把李斯葬在家乡,让他魂归故里,就这样李斯迁回故土。
唐朝诗人胡曾专为李斯墓题了诗,其诗曰:“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宋朝大诗人刘敞也为李斯墓题了诗。诗为:“二事三公何足论,忆牵黄犬出东门。天人忌满由来事, 枉持沙丘有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