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教育局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12月16日

索 引 号: S0001-0101-2019-02993 主题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局
文  号: 有 效 性:

一、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牛清泉

联系方式:0396—2666116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教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参与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高等学校的申办工作;负责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的工作。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监督、指导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