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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变更主要负责人)审批事项标准化 工 作 规 程

投稿: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4年11月11日

索 引 号: S0001--2024-0128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名  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变更主要负责人)审批事项标准化 工 作 规 程
文  号: 有 效 性:

 11412800761681584L3000125045000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变更主要负责人)审批事项标准化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2020年12月

 

 

一、审批要素

(一)主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业务办理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变更主要负责人)

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审批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五)审批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审查材料

1.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2.营业执照;

3.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七)审批结果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

特殊环节

现场

中介服务

不涉及

十一审批收费

不涉及

二、审批流程

(一)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在线受理企业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生成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通过补正可以达到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生成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在线送达申请人。

审查

审批服务科负责人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审批决定

审批决定负责人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应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1.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送达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许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