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政协 来源: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 S0001-1401-2024-011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驻公(文)〔2024〕103号 | 有 效 性: |
闫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初中学生骑乘电动车上下学安全
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初高中生群体骑电动车上下学占比较大、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追逐竟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建议强化家校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强化警校合作、完善交通设施、加强护学岗等,驻马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为降低骑车上下学的初高中生群体在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其上下学期间的出行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以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学生和家长的交通行为。
一、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校车车辆状况排查、学校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过街设施、分隔设施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设置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不符合设计规范的交通设施,及时进行增补完善,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对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容易出现家长学生聚集且人车交织混行的区域,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实现人车分离,防止发生车辆失控冲撞人群事件。对短时间内尚且无法排除的,立即设立警示标牌,指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通行安全,积极构筑交通安全“防护网”,全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建立“一校一策”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优化方案,通过采取机动车限行、临时锥形桶渠化等方式提高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效率。
(四)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走访调研,会同教育部门、学校通过进行实地勘察会商、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全面掌握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共同探讨制定解决方案。
二、提升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加强校内宣传。以“七进”宣传为载体,与学校结成共建单位,通过开学第一课、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现场互动、现场交通安全演练,包括您建议中提到的签署《交通安全倡议书》、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家长微信群、“校讯通”向家长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活动,以“小手拉大手”提升学生及家长守法意识和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二)加强阵地宣传。利用学校门口宣传栏、交警岗亭、交通护栏、路口显示屏等传统宣传阵地在日常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日,通过悬挂交通宣传条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等方式,增强学生、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针对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泛宣传提示警示学生及其监护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加强社会宣传。依托驻马店交警“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对查处的校园周边典型交通违法、典型交通事故等案例进行曝光并通报学校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切实起到警示作用。同时,联合教育部门制作拍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短视频,重点加大对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组织方式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交通环境。
三、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一)优化护学勤务。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工作机制,采取“定人、定责、定岗、定时”的措施,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守护,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及拥堵节点的指挥疏导,切实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积极推行“校家警”管理模式,组织老师、家长志愿者、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
(二)严查突出违法。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根据支队安排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或结合春季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在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交通拥堵多发点高频次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仅2024年1至4月份全市交警部门通过头盔劝导APP“扫码”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39.7657万人次。
(三)深化部门联动。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积极对接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小商小贩的治理力度,减少占道经营对上放学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交警支队事故处理部门广泛推广、积极引导驾驶人应用交通事故“12123”快处快赔系统,提高校园周边简易事故处理效率,缩短事故现场撤离时间,避免“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采取措施,初高中生群体骑电动车上下学占比较大、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追逐竟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校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发展不够完善。由于社会生产生活节奏整体较快、家长工作繁忙、上放学时间与上班时间冲突等客观因素,很大一部分家长无法长时间准时接送初高中生上下学,加之学校为降低管理风险、减少经费支出,多数学校未配备校车以及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又不够完善等因素,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很多家长仍允许、甚至纵容未满16周岁的初中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造成多数初高中生独自骑行电动车上下学现象。
(二)家庭、学校对初高中生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相对薄弱。相较于文化知识,家长、学校对初高中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相对薄弱,造成部分初高中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加之初高中生受其年龄、心智、认知、接受社会不良信息途径增多等因素影响,造成该群体逆反心理较强、不愿被管教、束缚,容易出现追逐竞速,飙车耍酷、不带头盔等不利于自身安全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现象。
(三)对学生群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管理有待加强。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量和法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年龄限制,在管理中,交警部门对于绝大多数初高中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往往以批评教育、交由家长学校领回、签订保证书等形式进行查处纠正,而不采取罚款、扣车等较重处罚。对骑乘非机动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交警部门虽投入大量警力进行管理、劝导,但由于缺少法律支撑,无法进行处罚,只能进行劝导,社会面整体佩戴率依然未达预期,管理效果不明显。初高中生上放学时间集中在“一早一晚”,且群体较大,也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四)初高中生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增强。虽交警部门持续通过宣传引导、打击曝光、联合教育部门和学校让家长签署“文明交通倡议书”等形式倡导学生和家长绿色出行、规范停车、文明出行,但收效甚微,部分初高中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仍大量存在。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交警部门将继续以学校门口和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在“护学岗”基础上不定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查纠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不安装号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对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的劝导力度。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协作,推动校家警共治,组织教师、家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配合护学岗民辅警加强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文明出行。
(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守法意识、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同时,进一步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模式,采取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持续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针对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人车冲突隐患,结合实际优化交通组织措施,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强化交通疏导,视情采取接送车辆即接即走、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五)深化“校家警”联合管理,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压实家长监护人责任,监督初高中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落实未满十六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上放学要求;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等压实教育部门、学校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培养,从源头上降低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风险,建议学校配备头盔集中存放设备,以避免头盔丢失,提高骑乘电动车上下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指数。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