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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工信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4-01135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工信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工信〔2024〕60号 有 效 性:

 尊敬的车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影响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压力,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帮助民营经济强信心、解难题、渡难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助推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方面,我局及相关单位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通”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企业开办+N项服务”改革,在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基础上,将水电气暖网报装纳入N项服务范围。推出新成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程0费用,企业开办当场办结率达95%以上。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企业智能审批登记改革,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模式,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审核合一等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协同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抓手,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发布《驻马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共367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9个市直和中央驻驻单位,涵盖市、县、乡三个实施层级。

2.规范管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突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制度标准化、办理标准化,从事项管理到办理全流程进行标准化统一。建立全市联动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ー单统管”。市级222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制定了办事指南,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3.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跨层级多部门多事项业务审批流程优化,推行主题式、情景式协同审批,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在驻马店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共上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82项,其中市级108项,县级374项。编制并公示“一件事”办事指南,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驻马店分厅、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多渠道展示,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一步到位。

(三)优化市场环境

1.持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建立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工作机制,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即:本机关具体业务机构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内部特定机构负责复审;坚持程序规范原则,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得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微观执法中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依法追究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合法承诺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公正处理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

3.持续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清理范围和重点,摸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底数,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梳理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4.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地方保护制度。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多部门协同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跨区域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执法手段。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压缩办案时间。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加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精神,市纪委监委立足我市实际,制定印发《驻马店市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列出党员干部“九个严禁”、市场主体“六个不得”共15条负面清单内容,科学划定行为边界,为政商交往标出“安全线”“危险线”。

2.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市纪委监委牵头,召开驻马店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政策宣讲座谈会,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严管厚爱相结合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3.评议常态化长效化。每年年底,市纪委监委从市直单位中选取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执法、管理、服务的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对其开展综合评议,公开通报评议结果,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的目的。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搭建“一窗一码”平台、推进清廉企业示范点建设等,一项项制度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商关系“清”上加“亲”。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落实落细降税减费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实施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如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等,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助企纾困。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7.6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的政策。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市本级取消收取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141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98%。通过合同融资“金企”对接平台,全市76个项目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3.5亿元。

3.优化税费服务。全市税务系统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4个方面惠民利企服务举措,并优化改进措施,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政策落实难点、痛点、堵点。积极贯彻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与制造业民营企业紧密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筛选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宣传推送,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让民营企业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二)加强融资支持

1.广泛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市金融工作局持续分行业组织对接会,重点聚焦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出相应融资建议,“一企一策”推介适合的融资产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截至4月底,全市共召开各类政金企对接活动59场,惠及企业529家,收集融资需求96.51亿元,已实际投放29.40亿元。

2.优化金融服务平台。2023年,我市金融服务平台完成迭代升级,深入优化了政金企对接、党建+普惠金融、金融超市、三个一批项目、万人助万企等功能模块,并打通企业风险画像所需数据接口,逐步实现常态化银企对接,为企业及项目融资提供平台及数据资源支撑。此外,平台就金融产品信息、政策新闻等进行持续更新,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信息沟通桥梁。截至2024年4月底,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60404家,贷款融资产品327项,自平台上线以来累计融资笔数764笔、放贷68.22亿元。

3.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一方面,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2023年我市实施“天中攀峰”企业上市计划,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和奖补支持政策。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进行资金奖励,实现流程全覆盖,企业境内上市成功可获得省市县奖励1100万元。另一方面,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优质企业、重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类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品种,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份及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绿色债、双创债等方式筹措资金,做强主业。2023年,主板上市公司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8.7亿元;确山恒久机械进行股权融资,中原内配出资2.2亿控股驻马店恒久机械,持股62.86%;惠强新材取得民生证券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4.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市金融工作局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聚焦支农支小主责主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4年1季度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再担保业务余额9.17亿元,2024年以来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1.82亿元。

(三)强化创新支持

1.加强政策支持。我市出台《驻马店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驻马店市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关于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若干政策措施》、《驻马店市深化“院士”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政策层面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成果转化,为促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2.设立市级科技专项资金。202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市重大科技专项、高企认定奖补、市科技创新人才奖和知识产权奖励等,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市政府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出资建立产业研发联合基金,围绕产业应用研究、重大协同研发合作、产业科研规划提升等项目,争取省级财政支持。

3.建立“驻马店科技创新基金”。政府出资1000万元设立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盘活社会资本,重点扶持我市重点产业中的头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激发社会对创新创业的热情,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带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大幅度增长。

4.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面向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建材、节能环保、现代化工、户外休闲、新能源电动车、服装制鞋、食品加工“九大产业集群”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5项 ,每项拟支持50万元以上,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5.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市财政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投入,支持企业引进技术先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对在驻企业购买外地先进技术成果在驻转化、产业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在驻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l00万元。

三、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企业家素质、壮大企业家队伍、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完善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立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六个重点方面,细化出16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规模大、层次高、结构优、素质好的企业家队伍。

(二)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1.做好经费保障。每年均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家培训和队伍建设,202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含培训)150万元。

2.落实星级企业奖励,支持企业家培训。根据《驻马店市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驻政文〔2021〕144号),对“五星级工业企业”、“四星级工业企业”、“三星级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和企业家培训。2021-2023年,全市星级企业奖励资金共计2280万元。

(三)做实人才引育,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加强本地科技创新的人才培养。市科技局认真落实市委有关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育政策,组织实施“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聚焦我市40岁以下博士,每年拟支持基础研究10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应用研究15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为科技人才在驻马店落地生根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切实激发科研人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和活力。

2.加大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国内外智力引进,积极发挥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发展大会、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平台作用,广泛征集技术需求、技术成果、高层次人才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争取落地一批项目,引进一批人才。

3.健全人才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高层次科技人才联席会议,主动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搭建好政府与科技人才联系的长效机制,为科技人才安心工作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4.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探索对急需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以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愿景留人、事业留人。

四、关于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司法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动回应、帮助解决企业在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拖欠账款、涉法涉诉维权等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纾困惠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努力为企业提供智能精准、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二)提供优质涉企法律服务

司法局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企”和“万所联万会”活动等。河南省助企服务律师行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省律师协会有关专家为我市80个民营企业代表就预防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开展专题讲座。2023年,累计服务企业264家,政策宣讲25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460人。

(三)及时处理损害营商环境案件

我市出台《驻马店市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创新工作机制,市督查室和市营商办联合建立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机制,深入调查走访企业所反映问题,做到有诉即办。2023年,市营商办受理营商环境违法案件81件,已办结61件。其中已办结49件涉及政府拖欠合同账款问题,协调市、县政府部门化解欠款8736万元,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法院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载体,发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举办集中培训等,认真解答企业家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做好讲法用法、以案释法等工作,不断增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自主维权的能力。

感谢您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助企纾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还将进行积极的探索,同时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