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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建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4-0113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建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建〔2024〕76号 有 效 性:

 尊敬的崔晓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49号“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的提案”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案中的问题。建议指出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围绕建议提出的问题,按照“办前有方案,办中破难题,办后达共识”的工作要求,对问题展开调研,梳理、归纳、整理问题,现就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一)充电桩管理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于2020年12月23日牵头起草并印发了《驻马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57号),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驻马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细化实化各项政策举措。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移交衔接相关事项的通知》、《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移交衔接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15日起,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同、制定行动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于2024年2月2日牵头起草并印发了《驻马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驻政办〔2024〕2号),明确市发改委牵头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市住建局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跟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从财政奖补、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电价优惠、配套电网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发改部门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推行业发展

一是实行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建立运营奖补机制;二是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开通绿色通道、支持项目用地;三是简化服务流程、压减办电时间,提前做好配套电网的建设改造工作。

(四)县域示范站已建成投运

市发改委组织推进了县域集中式公用示范站项目,并将各县建设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列入2023年惠民工程。2023年9座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均已全部建成投运。各县充电示范站建设规模均为15个120千瓦直流一体式充电车桩,群充群控总功率1800千瓦,能同时满足30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功能分区包含充电区、商超休息区、供配电区、消防区等,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下一步发改委将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适度超前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二、积极推进省重点民生实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为1500个充电桩,现已将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县区,目前各县区正在按照省住建厅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进度。

三、关于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方面

为缓解我市电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需求,我局于2020年5月启动组织编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加油加气、充电桩专项规划》;2020年10月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并多次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意见,2022年6月15日该规划方案经市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下一步我局拟将该方案提交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积极推动该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参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本次专项规划充电桩拟建立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公交及出租等场站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四、控规、修规阶段管控情况及规划核实情况

1.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

2.《驻马店城市规划技术规范(2020)》第一百零一条对停车位充电设施进行了明确要求,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住宅机动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为不低于10%;大型公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为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换电站。对于老旧小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由物业统一改建电动车车棚,安装智能充电桩。

3.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对充电设施的预留安装条件予以核实,确保满足充电负荷要求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到位,电力线路预留的穿管或敷设位置达到充电电源接入条件,同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五、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周期检定

(一)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制检定的有关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20年10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第42号文把电动汽车充电桩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强制周期检定。

(二)目前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的技术能力

2023年2月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3年驻马店市惠民工程工作方案》通知(驻办【2023】2号)中把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列入惠民工程项目,项目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具体实施。按照这一要求,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多方筹集资金150万元,购置了车载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2023年12月通过省市场监管局计量标准考核,取得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目前能够按照《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JJG1148—2022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JJG1149—202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开展交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周期检定工作。 

(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工作流程

目前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指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机构。按照强制周期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了一套强制周期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网上办理软件“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系统”,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内部网络与e-CQS系统为无缝连接。具体办理流程为:

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psp.e-cqs.cn/)→注册、登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强检器具预约申请→在线预约→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工作并出具证书,检定周期为3年。按照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规定: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是免收检定费用。

(四)下一步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工作开展的打算

由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涉及部门多、建设运营单位复杂等原因,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保证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周期检定,高质量、高标准按周期完成我市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工作,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准确可靠。二是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监督、督促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单位,及时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对拒不落实电动汽车充电桩周期强制检定的运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周期检定率达到100%。三是在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场站进行竣工验收时,组织验收的相关部门把好验收关,对没有进行强制周期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场站不予通过验收,从源头上控制电动汽车充电桩不经强制检定而投入使用。

六、做好电网规划和建设

供电公司将明确用户充电桩新装的报装资料及验收标准,对用户进行一次性告知,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界面的要求相关,准确精准制定供电方案,确保充电桩报装业务合规、高效、有序开展。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夯实责任落实。在全面摸清属地各类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基础上,建立健全常态化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省重点民生实事充电设施建设进度。我局将采取督导调研、通报、半年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县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按照省住建厅确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顺利完成我市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快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