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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建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4-01133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建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建〔2024〕75号 有 效 性:

 尊敬的徐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36号“关于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案中的问题。建议指出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围绕建议提出的问题,按照“办前有方案,办中破难题,办后达共识”的工作要求,对问题展开调研,梳理、归纳、整理问题,现就提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独立自主、安全出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要高度重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各部门积极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争创更加规范、优化、便利的无障碍人居环境,在实现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组织建设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市县的通知》(豫建城建〔2021〕216号)、《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实施方案》(豫建城建〔2021〕170号)工作安排,在2021年,全省全面启动了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三年行动,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域启动的实施步骤,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市住建局会同市城管局、文明办、民政局、残联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驻马店市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驻建城〔2021〕4号),组织人员赴永城学习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经验。经市政府同意,西平县、平舆县为我市2021年度河南省首批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申报县城,2022年8月份已通过省级复核组验收认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行动的深入开展,市中心城区、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为我市2022年度第二批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市(县),均已通过省级复核组验收认定。2023年全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工作,逐步探索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无障碍发展促进会,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媒体代表等参与的无障碍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监督。2022年6月份市政协组织由市直相关部门参与的“中心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协商性民主监督座谈会,共同商议解决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按照市政协“中心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协商性民主监督座谈会要求,市住建局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厘清市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状况,建立市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问题信息台账。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扎实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2023年12月28日,在平舆县召开驻马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贯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特邀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王晶,省残联维权部部长白敬德到会主导,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残联、平舆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区)残联、城管、住建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二)着力突出规划引领

1.强规划,高标准编制相关规划

一是编制了《驻马店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1-2030)。根据《驻马店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1-2030)》,对过街设施中针对无障碍进行了布局规划:行人横道及其与之衔接的人行道处应做无障碍设计,且不得有任何阻碍行人行走的障碍物。城市道路、广场、居住区、公共建筑和公共停车场等规划、设计、建设都必须按落实无障碍设计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是编制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0)》。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0)》,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划 :

(1)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必须设施连贯的扶手,重点区域应设无障碍双层扶手;

人行道路面的盲道铺装应尽量平顺,避免不必要的转折;

(2)交叉口和建筑出入口处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并有盲道提示设施;

(3)要求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人行天桥及地道宜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当设置坡道有困难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4)无障碍电梯入口平台与站外广场地面若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

三是编制了《驻马店市绿道网专项规划》。根据《驻马店市绿道网专项规划》,对绿道游径进行了无障碍设计:根据空间范围内使用需求和环境条件,适当的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游径的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划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无障碍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绿道无障碍设计包括绿道游径出入口、服务点建筑入口、门窗、楼梯、坡道、栏杆、厕所和浴室。城市绿道的立体交叉在满足交通需求的情况下,形体和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尽可能满足自行车和无障碍的通行要求。

四是编制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宜在建筑物一层,通风采光良好的临街位置,如条件有限,选址于建筑物二层及以上时,应在同一楼层设置,并设置电梯和无障碍通道。

2.严要求,高水平落实无障碍设计

根据《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技术规范关于无障碍的相关要求:

(1)开放绿地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与相邻场地的无障碍系统相衔接。

(2)城市道路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并确保通畅。

(3)各级规划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商业或公共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路段人行道规划宽度不应小于3米,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4)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和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的规定。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路口、出入口、人行横道等都设置了缘石坡道,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和道路周边场所、城市绿地、重点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了盲道。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和医院、广场、公园、游园、城市客运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基本设置无障通道、坡道及扶手,无障碍卫生间设置比较规范,部分场所设置了无障碍电梯。室外城市公厕均设置了无障碍卫生间(厕位),基本满足特殊人群的出行需求。市住建局认真指导无障碍设施工程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新建、改扩建无障碍设施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全市无障碍设施明显改善,均落实了无障碍设施建设“三同时”原则。

着力构建工作机制

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问题,议定重大事项,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收集汇总各部门各行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责成立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各自负责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工作。

(五)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

根据《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指标体系》,我市制定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市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驻建城〔2021〕4号),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实行市、区联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改造谁维护”和属地管理原则,将建设和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

市直相关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印发了《驻马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其功能效益,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列入城市管理重点养护范围,纳入年度养护计划;将无障碍设施管理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大盘子,依托12345市长热线、数字城市管理平台等智慧管理手段进行“技管”,同时通过“网格化”管理、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实行“人管”,不断加大对损毁和侵占无障碍设施行为的管理力度,减少“无障碍上有障碍”现象的发生。

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城市广场和绿地加强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建设与维护。

交通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实现无障碍化,配备电子显示字幕、语音报站装置、轮椅固定装置;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同时设置低位服务设施;公交车站等候区设提示盲道,有无障碍标志;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置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配置一定比例的可供轮椅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车辆。

民政、卫健体委、残联等部门负责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做好无障碍设施养护和改造;居住区、居住建筑确保至少有一条无高差、无挡车桩的无障碍通道,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文明办、残联等部门负责信息交流,电视台和影视类录像制品配备字幕;公共图书馆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或阅览区域,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完善图文信息报警、呼叫功能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城市大中型公共场所、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警示标示。

(六)营造浓厚氛围。城市是“所有人的城市”,“无障碍”是社会公众的共同福利。为此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认真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宣传工作,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提升全社会关爱特殊群体的意识。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无障碍设施逐年改善,但对照相关法规规定,落实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度体系尚未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残联组织与开发建设主体、设计单位、图审机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之间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权责明确、配合有力的协同互动工作机制。二监管机制亟待完善。各职能部门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无障碍设施产权人履行主体责任上有差距,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存在“只求有、不求好”的情况。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不高。一是合格率低。现有设施规划设计和施工没有从特殊群体的视角考虑实用性,建设质量不高,部分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无障碍坡道过陡、坡道扶手设置不规范、无障碍卫生间扶手安装不规范或缺失、报警按钮缺失或设置不正确、盲道引向快车道或障碍物等问题。二是连贯性差。无障碍设施未能连网成片,部分盲道起、终点未设缘石坡道提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未能与相邻原有无障碍设施无缝衔接,导致特殊人群在使用时承受着安全风险。三是便利性不够。有些无障碍设施空间布局偏角落,细节部位设计的人性化考虑不够,无障碍标志标识不明显、不规范等,影响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三)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被损毁占用。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管理,设施被挤占、损坏情况比较普遍,部分盲道破损严重、被垃圾箱和电线杆等阻隔阻断情况突出,被商摊、车辆或沿街商户占用情况随处可见,严重影响特殊人群正常通行。有的无障碍卫生间(厕位)损坏,或被长期关门上锁,个别甚至堆满杂物,无法使用。二是缺乏设施养护。有些无障碍设施在扩建、改建过程中被业主单位有意或无意地擅自改掉,部分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建设资金缺口大。早期建成的设施存在标准低、不规范和损毁严重情况,尤其是老城区的市政道路,盲道起点终点未设缘石坡道提示、破损现象严重,但由于资金缺乏,不能及时维修改造,不利于特殊人群的正常通行。

(四)无障碍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一是公众无障碍意识薄弱,大部分人认为无障碍设施是为极少数特殊人群服务的,自己不是无障碍设施的受益者,不关心、不爱护无障碍设施。二是业主和施工人员无障碍知识和理念缺乏,建设、管理、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无障碍建设标准不了解,缺乏“通用设计”无障碍理念。三是部分领导干部认知存在偏差,认为无障碍设施受益群体小、利用率不高,没必要那么重视,导致在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环节中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下步工作

(一)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让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无障碍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真正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职责、列入议事日程,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行业组织实施的无障碍设施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住建、城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到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无障碍建设发展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财政局要将无障碍设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卫健体委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民政和残联要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二)持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改造力度。住建和城管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要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整改关。对照《通用规范》排查现有设施存在的建设不规范、不配套、不衔接问题,建立排查台账,编制提升改造计划,明确改造内容、完成期限、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等内容,切实整改到位。二是严把设计关。加强把控规划设计源头,确保施工图纸设计、审查严格执行《通用规范》,注重系统化、人性化以及与周围环境和已有无障碍设施协调融合,打造全范围无障碍。三是严把验收关。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监督施工单位切实按无障碍设计组织施工,严把竣工验收环节,对未按规范施工的建筑与市政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常态化。一是要健全无障碍设施维护和使用监管机制,保证无障碍设施完好率,促进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市城管局要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热线电话反映等畅通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对损害、侵占和随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维护”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维修保养规范,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善、使用安全。

(四)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一是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基础知识和意识理念,增强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认知度。二是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曝光无视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引导公众自觉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不断增强无障碍设施“全民共有、全民共用、全民保护、全民监督”的意识。三是依托干部学习平台,开展无障碍设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各级干部职工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立足岗位助力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人文关怀氛围。

(五)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专家对涉及无障碍设施的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大对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无障碍设施操作和管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无障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正常作用,让文明软环境成为无障碍建设硬支撑。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