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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

投稿:市乡村振兴局  来源:时间:2024年05月24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4-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4日
名  称: 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
文  号: 有 效 性:

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4号),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7317万元,其中省财政直管县直接下达16313万元,市级待分配1004万元。

市财政以驻财预〔2024〕74号文件将市级待分资金1004万元分配下达至驿城区。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和优势特色产业评价等。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和省级资金,其中中央资金9241万元、省级资金8076万元,共计17317万元。

财政直管县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待分配资金分配给驿城区。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别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全市合计

17317

9241

8076

驿城区

1004

536

468

西平县

1483

791

692

上蔡县

2030

1083

947

平舆县

1729

923

806

正阳县

1441

769

672

确山县

1331

710

621

泌阳县

1586

846

740

汝南县

3898

2080

1818

遂平县

867

463

404

新蔡县

1948

1040

908

五、监督电话: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0371-65918718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0396-261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