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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卫健体委认真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投稿:市卫健体委  来源:市卫健体委时间:2024年01月03日

索 引 号: S0001--2024-001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来源: 市卫健体委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卫健体委认真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文  号: 有 效 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5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公安厅、人社厅、民政厅印发<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4〕40号)等文件要求,市卫健体委对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市卫健体委将医疗救助纳入《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加强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系统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积极推广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分类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持续抓好政策落实和惠民举措落地。按照河南省卫计委《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针对两类病人开展规范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其一是无法查明患者身份的三无病人,即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其二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符合急危重症抢救标准的病人,为在河南省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紧急救治,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先进行免费救治,落实疾病应急救助政策,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市卫健体委将继续把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布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把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