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时间:2023年12月31日

         12月2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一批3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3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220051

驻马店市确山县龙山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郎陵灌酒有限公司,经常散发出发酵的难闻气味。

驻马店市确山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朗陵罐酒有限公司,经常散发出发酵的难闻气味”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产品为白酒,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存储-勾调-过滤-灌装-灯检-包装-检验-入库等。生产工艺中原料糖化发酵是在密闭的发酵房中的发酵池中进行发酵,发酵时发酵池用塑料薄膜和泥土进行封闭。经蒸馏后产生的酒糟,堆存于酿酒车间外西南角酒糟暂存库。

2023年12月23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酒糟暂存库北侧有部分墙体破损,散发出发酵气味。调阅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第四季度废气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能够达标排放。

2023年12月23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委托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河南朗陵灌酒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

属实

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与群众充分沟通协调,回应合理诉求,并建立长效机制,消除不良影响,保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一、整改情况

关于“经常散发出发酵的难闻气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现场核查发现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的酒糟暂存库北侧有部分墙体破损,当日对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对酒糟暂存库破损墙壁进行密闭。现整改完毕。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落实环保责任。三是要求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示公开,增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消除误解。

二、处理情况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针对河南朗陵罐酒有限公司露天堆放酒糟的问题于2023年12月23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对堆放酒糟的暂存库进行密闭,减少气味的扩散。同时,要求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好帮扶指导工作,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行。

已办结

2

X3HA202312220039

驻马店市新蔡县环保垂改问题:1.新蔡县分局垂改后待遇不升反降;2.人员待遇属地化处理有所不妥,不应归县区处理;3.改革后干部进步空间更小,应当畅通干部的晋升渠道。

驻马店市新蔡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新蔡县分局垂改后待遇不升反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生态环境部门省以下垂直改革前,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公务员工资按照新蔡县委组织部工资科审批工资表发放职务岗位工资、职务级别工资、保留福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物业补贴、公务通讯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八项。事业单位按照新蔡县机关事业工资管理科审批工资表发放职务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基础性绩效津贴、文明奖、物业补贴等五项。2023年生态环境部门省以下垂直改革后,由驻马店市财政局预算工资,仍然按照新蔡县委组织部和新蔡县机关事业工资管理科审批工资表发放,不存在垂改后工资待遇升降问题。

 二、关于“人员待遇属地化处理有所不妥,不应归县区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7号)、《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办〔2019〕25号)和《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1〕1号)的规定,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经费保障和资产债务纳入市级财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划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及相关人员经费仍按照工作所在地标准执行,上划后的“五险一金”仍由工作单位在所在地交纳。人员待遇属地化处理问题,上述文件已对垂改政策进行了相应明确。

三、关于“改革后干部进步空间更小,应当畅通干部的晋升渠道”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2023年3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属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驻环文〔2023〕75号)。2022年4月至今,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已有1人职级晋升,3人已完成职级晋升人员的考核。2023年10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迁移到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及设置已完善人员信息。

部分属实

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关切,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政策和河南省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度和规定,并与干部职工做好思想交流和协调沟通工作。结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实际,严格落实各项人事管理规定,确保政策不走样,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利益。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关于“新蔡县分局垂改后待遇不升反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下一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积极做好垂直改革相关政策宣传的解读工作,争取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干部职工意见,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同时,时刻把维护干部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收入和保障水平。

(二)关于“人员待遇属地化处理有所不妥,不应归县区处理”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积极回应干部职工关切,积极宣传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政策,及时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大谈心活动,消除干部职工的思想疑虑和误解,做好个别人的思想工作,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牢思想基础。

(三)关于“改革后干部进步空间更小,应当畅通干部的晋升渠道”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以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已有1人得到职级晋升,3人已完成职级晋升人员的考核。下一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将积极做好垂改相关政策宣传的解读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干部提拔晋升的相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积极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正常提拔晋升创造有利条件。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3

D3HA202312220029

驻马店市汝南县王岗镇罗庄村西北,罗昆蛋鸡养殖场,臭味大。

驻马店市汝南县

大气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关于“驻马店市汝南县王岗镇罗庄村西北,罗昆蛋鸡养殖场,臭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3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和王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汝南县王岗镇罗昆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核查。汝南县王岗镇罗昆养殖场位于罗庄村罗庄西北侧,该养殖场四周均为耕地,距离最近的罗庄约500米。根据《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汝政〔2020〕2号)文件精神,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现场检查时,汝南县王岗镇罗昆养殖场正常养殖,鸡舍内安装有换气扇,鸡粪采取每日清运的方式,存放至三格化粪池内,化粪池已加盖密封。鸡粪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通过租赁种植大户的59亩耕地进行消纳,综合利用不外排。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周边存在明显臭味,臭味主要来自鸡舍、化粪池,由于两栋鸡舍西侧集粪坑上方加装的防雨棚已经老化破损,密闭效果差,造成臭气外溢。

属实

立行立改,措施到位,污染消除,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确保处理结果得到群众认可和满意。

一、整改情况

关于“驻马店市汝南县王岗镇罗庄村西北,罗昆蛋鸡养殖场,臭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5日,王岗镇罗昆养殖场负责人已完成对集粪坑上方破损的防雨棚的修复,并对养殖场鸡舍、场区及集粪坑喷洒除臭剂。今后该养殖场将严格落实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措施,有效减少臭味产生。汝南县王岗镇人民政府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违法排污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巡查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避免对周边群众环境产生影响,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二、处理情况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针对汝南县王岗镇罗昆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于2023年12月23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2日内整改到位,现已整改完毕。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