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时间:2023年11月28日
索 引 号: | S0040-0000-2023-000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
名 称: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办流程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优待证申请人员范围
优待证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二、优待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申请人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3)若需委托他人申请的,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三、优待证申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