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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投稿:市水利局  来源:时间:2023年10月28日

索 引 号: S0001--2023-03035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驻水行许字〔2023〕36号 有 效 性:

 许可事项:关于对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取用地

下水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的审批

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

你公司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受理。按照《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26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豫水办政资〔2018〕4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报送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条件,决定许可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延续编号为(C411702G2021-0045)的取水许可,项目采用1眼浅层地下水作为取水井,位于站内西南角,井径30cm、井深70m,用途为生活和消防用水,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年取水量0.84万立方米,有效期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29日。

二、经分析评估,取水水源、水量和水质基本可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用水指标、用水水平基本满足节水评价要求。本项目退水采用清污分流,污水由内部排污管道退入市政集污管网,退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你公司应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保证其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复取水用途用水,落实用水定额、节水评价及有关节水要求,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确保节水设施等正常运行。取水应纳入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管理,按规定做好取水计划工作,建立完善取水档案,合理利用水资源,控制取水量,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满足供水需求时(以城市供水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自来水公司提供书面说明为准),本行政许可所有事项全部自动失效。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