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乡村振兴局 来源:时间:2023年09月27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3-0176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7日 | |
名 称: |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27号),本次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资金11509万元。其中已分配到县省级资金11153万元,待分配省级资金356万元。
市财政以驻财预〔2023〕259号文件将市级待分省级资金356万元分配下达至驿城区。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配:一是支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因素进行分配;二是根据全省后评估考核结果因素进行分配;三是根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进行分配;四是统筹非贫困县均衡发展因素进行分配。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资金为省级资金,共计11509万元,其中下达驿城区356万元、西平县376万元、上蔡县655万元、平舆县1114万元、正阳县441万元、确山县392万元、泌阳县3112万元、汝南县1066万元、遂平县351万元、新蔡县3646万元。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别 |
本次下达省级资金 |
合计 |
11509 |
驿城区 |
356 |
西平县 |
376 |
上蔡县 |
655 |
平舆县 |
1114 |
正阳县 |
441 |
确山县 |
392 |
泌阳县 |
3112 |
汝南县 |
1066 |
遂平县 |
351 |
新蔡县 |
3646 |
五、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