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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驻马店市举办“实事惠民生 聚力谋出彩”系列第九场新闻发布会

投稿:huoruiqi  来源:驻马店市政府新闻办时间:2023年04月12日

 

 

发布人:

杨帆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金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主持人:

季方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季方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随着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充电桩焦虑”成为困扰广大新能源车主的难题。市委市政府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点布局完善和建设作为今年的惠民工程之一。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向大家介绍这项惠民工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帆先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锋先生。

下面请市市场监管局杨帆先生作情况介绍。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帆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用真诚通达社情民意、用责任传递惠民政策,对市场监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

新能源汽车如今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迅猛发展,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一个重要的基础配套设施,也因此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为全球第一。为保证充电桩(机)计量准确,实现公平交易,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电动汽车充电桩(机)列入了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023年1月1日起对电动汽车充电桩(机)实施强制检定。

2023年2月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驻马店市惠民工程工作方案,把电动汽车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列入惠民工程项目,项目由我单位具体实施。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建设情况发布如下:

一是我局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工作部署会,明确具体实施单位是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是我局向市政府报请了关于申请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资金的请示。

三是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按照《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JJG1148—2022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JJG1149—202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对开展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需要的标准设备、配套设备、人员、环境及所需项目资金等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在部门既有预算到位后争取2023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24年初启动驻马店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桩(机)检定工作。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进行政府采购和设备验收。(约2个月时间完成);第二步完成计量标准设备的量值溯源,取得国家计量院的量值溯源证书。(约1个月时间完成);第三步完成计量标准装置的稳定性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报告的撰写,取得稳定性考核数据、人员取得检定员资格和完整的技术报告。(约3个月时间完成);第四步完成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报告的上报、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约1个月时间完成)。

以上是我市充电桩(机)计量检定项目这一惠民工程目前工作整体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这一惠民工程,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健康发展、节能减排、减少污染改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季方

谢谢杨先生的详实发布。接下来请王金锋先生作情况介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锋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从缓解群众“里程焦虑”出发,围绕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子布局,抢抓政策红利、加大支持力度、明确工作重点,着力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截至目前,我市建成投运并实现互联互通的公专用充电站达145座,接入充电桩1545个,总功率6.69万千瓦。但是距离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2023年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点建设推进力度,将推动各县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建成投运列入2023年惠民工程。

日前,市发改委对遂平、上蔡、汝南、正阳、平舆、泌阳、确山等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开展了公开招商,有关投资建设主体现已确定。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到2023年10月底各县均建成投运一座县域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二是完善标准。示范站建设应以15机30车以上规模为宜,单桩功率不低于120千瓦或群充群控总功率不低于1800千瓦,能同时满足30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建适量慢充。

三是压实责任。各县政府与有关中标主体签订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权利责任义务和建设时点要求、工程质量及技术标准、违约处理方式等,并围绕示范站建设需要,完善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选址、用地审批、电源接入等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督导。市发改委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强督导服务和建设台账调度,对不按照签订协议内容和要求推进的投资建设主体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报请省取消其充电设施运营商资格。同时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查找原因,压茬推进,确保年底前建成投运。

五是审核验收。各县域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建成投运后,经各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开展现场审核验收,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压实各县属地责任和各投资建设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紧扣时点、倒排工期,明确“施工表”“作战图”,加快推进示范站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季方

 谢谢王先生的详实介绍。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河南日报记者

杨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怎么申请?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帆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我市目前还没建立电动汽车充电桩(机)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暂时没有能力对电动汽车充电桩(机)进行强制检定的技术能力,目前强制检定工作由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具体执行。

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网站(http://psp.e-cqs.cn/);

第二步:注册、登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

第三步:强检器具预约申请(在线预约);

第四步:等待审核;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请联系受理时预留电话,确定具体检定时间;

第六步:进行现场检定、出具检定合格证书。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映象网记者

王主任,您好。我想问一下县域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是按照什么标准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锋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县域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充电站建设是省市协同,加快公用充电设施网络建设的关键一招,是满足电动汽车用户敢远行、能充电美好愿望的务实举措。明确县域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建设标准,有利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后期复制推广提供借鉴经验。目前根据2021年,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 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对示范站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采取独立占地的户外敞开式,设置明确的功能分区和路牌指引,功能分区应包含充电区、商超休息区、供配电区、消防区等;二是符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适度超前、合理选址;三是满足节能环保和消防要求,单桩功率不低于120千瓦或群充群控总功率不低于1800千瓦,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四是进出站道路应与市政道路顺畅衔接,站内道路单独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口,便于车辆快进快出;五是站内建筑布置应便于观察充电区,监控系统应集成充电监控、供配电监控、安防监控和计量系统功能;六是示范站建成后,应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与“中原智充”手机APP联调联试、互联互通。因此,我们要求各投资建设主体应根据五部门文件要求,参考《河南省县域示范类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指导方案》等有关标准规定开展建设。

我们相信,在省市县三级贯通、各部门左右协同和投资建设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各县集中式公用充电示范站建设一定能实现新作为,全市公用充电设施网络建设一定能展现新气象,我们期待,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季方

谢谢王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各位记者朋友,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希望各新闻媒体的朋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