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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021年4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依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月底,26项整改任务,已有21项完成整改,5项正在按时序推进;督察组交办的136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完毕,督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市委书记、市长亲临攻坚一线督导调研,多次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坚持协同配合、持续推进,从严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增强抓紧抓好抓实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见底清零。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督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有效提高了上级交办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组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四)抓好宣传引导,巩固整改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宣传整改成效,体现工作成果。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实问题整改落实

(一)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补齐。加大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制定排水管网排查方案开展排查工作,建立问题管网整治台账;印发《驻马店市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全市规划建设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已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台账,提高收集处理能力。

(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全面推动。2022年以来,聚焦PM2.5和O3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提升治理。以油品、油漆、油墨、油烟为重点,通过走航监测、入户检测、臭氧源解析等各种手段,建立涉VOCs企业管理平台和臭氧污染案例库,进一步提高科学治污能力。成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探索以最少碳排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三)结构调整全面推进。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优化能源结构方面,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入开展散煤治理行动,加快推动农业用煤清洁能源替代。提升运输结构方面,积极推进干支线铁路扩能改造,加大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加强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管控,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化用地结构方面,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实行高效集约用地,促进产业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实行高效集约用地。

(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全面治理。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执法专项检查。依托“四水同治”等平台,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百城提质”为平台,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督促加快雨污混接错接改造;以乡村振兴为平台,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减少农业农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

(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全面显现。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成效。对安全利用类地块、严格管控类地块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退耕还林、休耕、调整种植结构等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降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六)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速。依托现有蓝天卫士等数据分析平台,建立智慧环保系统,对重点区域内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网上巡查、线下交办及时查处工作机制;市本级陆续配备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持续加强装备建设;实行行业和属地“双网格长”,组成快速反应执法中队,推动执法监管快速落地;积极配合,主动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解决了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夯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推进督察整改

(一)坚定扛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决夯实持续深化督察整改落实。充分认清形势,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推进,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履行验收销号程序,落实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绿色发展圆满完成整改目标。积极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整改,深入推进,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上有力、行动上迅速。要抓好协同落实,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验收销号,严肃督导问责;抓好系统施策,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民生改善统筹结合,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共性整改任务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河南省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研究生态环保相关制度机制等重要事项。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研究督察整改中的重大事项。(2)印发实施《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成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驻马店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提出构建“1+10+7”政策体系。开展碳达峰课题研究,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形成《驻马店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预测研究》,编制完成《驻马店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同意,已按程序上报省碳办进行审核。(3)印发实施了历年来的大气、水、土、农业农村攻坚战实施方案。(4)制定实施《驻马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推进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范围。全面采取日排名、周通报、月考核、年奖惩和约谈提醒、媒体曝光等举措机制,促进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环保牵头、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环保大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因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问责人员,共计59人次。(5)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共召开29次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生态环保相关制度机制等重要事项。

2.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指出,河南省“十四五”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要将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来。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及时梳理排查“两高”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调整。印发《驻马店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建立部门会商联审机制,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

3.一些部门履职不力。河南省虽印发《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56个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并未全面形成。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省农业农村部门、省统计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化肥、农药施用量统计体系,“双减”工作更无从谈起。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省统计局已出台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我市认真落实该制度中有关化肥、农药施用量统计体系。驻马店市统计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农业统计年报暨业务知识培训会。(2)据统计,2021年我市农药用实际用量为1188.4吨(不含新蔡),比上年同期减少0.18%,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2.99%,绿色防控覆盖率45.42%;主要粮食作物化肥使用量71.34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7%,下发了2021-2022玉米、小麦施肥指导意见,优化测土配方施肥配方、关键技术模式和施肥总量控制。(3)全市完成采集土样1396个,开展作物肥效、化肥利用率、新型肥料和施肥新技术等田间试验42个,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完成农户施肥调查1266户。(4)举办培训班195期,培训人员35718人,发放技术资料33.9万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189万亩,技术覆盖率达到90%。

4.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对建筑石料矿开采中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治理”,但要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省自然资源部门疏于监管,导致在实施中严重走样变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驻马店市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驻马店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市1209个图斑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通过率100%。(2)各县区建立采矿权问题整治台账,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台账,生态修复问题整治台账,持续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3)已摸排梳理出涉矿山类违法犯罪线索281条,新立刑事案件130起,其中涉矿山42起、涉林木87起,破案160起,采取强制措施192人,抓获网上逃犯7人,公诉145人,涉案价值近5千万元。

5.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推进全省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重调度、轻检查,上报声称全省已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所有在用填埋场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但督察发现,新乡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巨量积存、处理不力,渗漏风险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足,导致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过100万吨。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约20座渗滤液实际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渗滤液积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平舆县、汝南县、正阳县、新蔡县、西平县、泌阳县、上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投产,其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平舆、正阳、汝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西平、泌阳、上蔡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停用待封场,新蔡已停用、雨污分流工程已完工;确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充足,目前市中心城区、遂平县生活垃圾全部分别运往西平、汝南、正阳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理,不再进行无害化填埋;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已基本建成,累计完成投资11.6955亿元。(2)截至目前,省住建厅通报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14个,完成整改14个,完成率100%;渗滤液问题15个,完成整改15个,完成率100%。

6.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突出,水利部门对此疏于监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已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核定用水计划,同时结合用水企业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对计划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2)建立用水量季度报表制度,加强对取用水户日常管理,对接近或即将达到全年用水计划的提前预警,提前整改,确保不发生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制定《驻马店市超计划用水整改方案》(驻水资〔2021〕17号),对全市2019年、2020年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排查。共排查2019年取用水户1612户,2020年用水户1857户,存在超计划用水情况的共153户,排查结果已上报省主管部门。截至目前,153户超计划用水户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3)指导督促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潜力;鼓励用水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提高节水水平。

7.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河南省2019年地下水开采量112.5亿立方米中,农业灌溉用水占半数以上。赵口引黄灌区等17个取水灌区存在超量取水行为,2019年下达取水计划共18.4亿立方米,实际取水22.1亿立方米,超计划取水约20%。省农业农村部门和省水利部门推动灌溉用地下水压采不力,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三义寨、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仍在建设,安阳市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也未完成。目前全省超采区总面积达4.44万平方公里,已形成安阳—鹤壁—濮阳—新乡、武陟—孟州—温县、杞县—通许等三大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2019年地下水平均水位较2016年下降0.67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按要求开展灌区超计划用水排查,通过排查我市无超计划用水现象。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97万立方米任务。

8.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11个建设项目共占湿地157.35亩,均未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恢复或重建湿地,而是缴纳2863万元补偿金了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落实《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对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保护协议》,101.4万保护监测费用已到位。共制作宣传条幅120多条、版面35块用于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2)印发《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制度》,加强巡护监测。成立4个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中心监督检查组,及时纠正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施工行为,对项目施工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提升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9.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矿山开采生态修复治理不严不实。截至2020年底,全省尚有9.36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亟待整治,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督察发现,河南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计数据不实。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我市下发了《驻马店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实施案》,建立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台账、生态修复工作台账。(2)已将需要治理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纳入“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驻马店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驻马店建设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议。

10.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开展全市矿山非法越界专项行动,对全市持证矿山采矿行为进行摸排,未发现非法越界行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矿山非法越界专项行动,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规范我市矿山勘查开采管理秩序。

1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推进迟缓,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达到时序进度。(1)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原有10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扩容改造,形成15万吨/日的处理规模,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额1.7亿元。(2)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泵站,将收集的污水分流一部分至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工程已完工。(3)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已对原有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扩容改造,扩建规模为2万吨/日,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4)上蔡县洁美污水处理厂建设城西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工程,把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分流到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提升泵站已建成投入使用。

12.管网整治改造滞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网总长5670公里,存在问题管网2594公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以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为主要抓手,对全省54座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整治,实现提质增效。但商丘、信阳等五市政府对此未予重视,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截至目前,各县区共排查问题管网长度173.373公里,排查混接错接数113处,已整改问题管网长度173.373公里,已整改混接错接数113处。

13.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对申报的驻马店中心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做到随报随即受理审批,达到环境保护要求。(2)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结果,驻马店市有五个污泥处置项目达到或超出设计能力,经过认真调查核实,该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已及时向省住建厅提交了相关佐证材料,经与省住建厅沟通,省住建厅已对此问题进行销号处理。

14.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足、目标落实不力,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55座填埋场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截至目前,平舆县、汝南县、正阳县、新蔡县、西平县、泌阳县、上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投产,其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平舆、正阳、汝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西平、泌阳、上蔡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停用待封场,新蔡已停用、雨污分流工程已完工。(2)确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充足,市中心城区、遂平县生活垃圾全部分别运往西平、汝南、正阳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理,不再进行无害化填埋。(3)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目前正处于点火试运行阶段,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日设计处理规模为6400吨,目前实际运行日处理4600吨(驻马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日处理1800吨试运行),实际日处理3892吨,日平均负荷率84.6%。

15.垃圾分类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我市自2019年开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并圆满完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3万户的目标任务。2020年,中心城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以上的目标任务;2021年中心城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任务。2022年按照省住建厅要求,中心城区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目前,中心城区覆盖率已达到62.8%。自住建部2021年第三季度对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排名以来,我市在河南省小城市里5次排名中,4次第一、1次第二的优异成绩。(2)先后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培训会,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3)为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好成绩,先后下发《关于定期报送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系统相关资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资料报送的通知》,对分类评估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更好扬长补短,压实各单位工作职责。(4)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目前处于点火试运行阶段;汝南县、正阳县、平舆县、新蔡县、泌阳县、上蔡县、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驿城区已建成投用一个果蔬处理一体机。(5)督促指导市场化运作公司与社区、街道协作在各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开展垃圾分类趣味游戏,发放垃圾分类知识手册、垃圾分类用品,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依托政府官方城市门户“咱的驻马店”APP开展“分类在指尖 文明在心间”主题宣传和“文明始于心 分类始于行”垃圾分类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宣传,市民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不断提高。(6)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

16.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但截至督察时,仍有9个市未建。全省2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豫建城(2018)90号)要求,我市各县区于2018年底就组建了餐厨垃圾清运队伍,截至目前全市餐厨垃圾除确山进行无害化填埋外,其他各县区均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协同处置。(2)市中心城区已建成2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平舆、确山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开工建设,其他各县正在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7.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河南省上报已建成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经统计分析,其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闲置率超过40%,周口市、驻马店市超过30%,开封市、许昌市超过20%。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市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41个,其中,28个正常运行,13个需要整治提升。截至2023年1月底,13个需要整治提升的设施已全部完成,正常运行率达100%,超过省定90%目标。

18.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装备水平,新建养殖场严格落实环保要求。(2)指导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产生利用台账,规范畜禽粪污管理。(3)已开展两次专项行动,目前畜禽规模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率已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达97.72%,已超额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19.禁煤区燃煤管控存在盲区。河南省划入禁煤区的171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中,仍有15家企业未关闭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一是全省15家未关闭到位企业,不涉及我市。二是我市原有11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中央环保督察时,7家企业因在禁煤区内已关闭;2022年汝南县又重新划了禁煤区范围,汝南县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被划入禁煤区,截至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厂区已腾空改为其他用途;剩余3家(上蔡、西平、泌阳)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在禁煤区外,处于生产状态。

20.机动车淘汰不到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但河南省直到2020年6月才制定实施方案,滞后近2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全省应淘汰的柴油货车底数不清,相关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动淘汰国三车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21〕17号),召开全市淘汰国三车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推进会,强力攻坚。(2)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营运证注销4489台,完成率100%;车籍注销及转出数量6975辆,完成率122.95%。车籍注销证明、营运证注销证明、车辆回收证明均齐全完备。(3)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异地报废拆解企业共回收拆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81辆。(4)印发实施《关于简化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补贴发放流程工作的通知》〈驻淘汰国三货车〔2020〕6号〉,进一步简化报废车辆领取补贴程序,确保凡是已取得《报废回收证明》的车辆及时、足额领取补贴,确保应发尽发。

21.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亟待加强。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进展缓慢,全省仅155家企业开展LDAR检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驻马店市2021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2021年5月至9月,全时段对活性强、O3生成潜势大的涉VOCs污染源进行重点治理。(2)会同南开大学“一市一策”帮扶组开展典型VOCs排放企业的调研摸底及典型园区VOCs走航监测工作,为VOCs治理提供数据支撑。(3)已签订《“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邀请南开大学专家团队在我市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驻点跟踪研究,建立PM2.5重污染和O3污染过程案例库,对全市开展典型污染过程成因分析,精准治污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4)我市涉及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的企业共5家,现均已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2.水污染防治仍需发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了《驻马店市2021年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活动方案》,针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召开现场研判会,将发现的问题以“执法函”的形式正式向涉及县区进行移交,督促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专项执法活动落实到位。(2)全市建成运行24座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分别对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升级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排水去向、执行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量、回用用途、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情况;在线监控设施、中控系统建设运行等情况逐项重点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出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3)进一步强化督导,确保全市各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23.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相当部分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遍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2020年以来,河南省各地按国家要求加紧建设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共谋划30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新(改、扩)建项目,但截至督察时,尚有12项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的焦作市、新乡市仅完成前期手续。同时,现有部分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全省28座处置设施中有7座仍采用或备用简易石灰干化处理工艺。

整改情况:已完成。驻马店市运行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7家,处置能力16790吨/年,分别是:驻马店市海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上蔡县日昇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西平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舆县诚信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蔡县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阳县洁康环保有限公司、泌阳县泽宇废弃物处理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全市共产生收集医疗废物7672.74914吨,处置7672.74914吨。

24.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按照《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案情研判、会商会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鉴定难、鉴定贵等问题。(2)经梳理筛查,发现泌阳县五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林案涉嫌生态环境损害,根据《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指定市林业局负责对筛查出的五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生态环境损害启动相关工作。现已向省环委会办公室报告了具体调查及处理情况。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报告》,泌阳五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林案发生于2016年,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该公司2021年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43.65万元,应可视为履行了生态损害赔偿义务。(3)市林业局2021年已通知泌阳县林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该公司2022年异地恢复面积不小于47.73亩。2022年6月底,市林业局对该公司森林植被异地恢复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市林业局验收通过并出具了验收报告。

二、个性整改任务

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亟待提升,驻马店市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荷率高达438%。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上蔡县日产生生活垃圾600吨,2021年9月21日至12月16日,每日调运500吨生活垃圾至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剩余100吨运往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负荷控制在170吨/日的设计处理能力内。(2)2021年12月17日,上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一期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目前,该厂已实现稳定运行,上蔡县生活垃圾全部进入上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彻底解决了上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荷率高的问题。

26.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驻马店市平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际运行负荷仅50%。

整改情况:已完成。(1)加大垃圾中转站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平舆县19个乡镇均已完成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制定陈腐垃圾挖运处置方案,在确保环保、安全达标的情况下,平舆县19个乡镇完成陈腐垃圾挖掘,转运至平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其余乡镇正在继续开展陈腐垃圾排查。(3)平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700吨/日,2021年日均进厂垃圾418.54吨,运行负荷达60%;2022年以来日均进厂垃圾500吨,运行负荷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