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时间:2023年0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96-2605599)。

 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范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公开我局“三定”方案内容等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领导分工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22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官方网站“放管服”版块主动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44条,其中“互联网+监管”信息12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信息32条,部门工作13条,信息公开8条。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信息78条,微信公众号“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计发布信息4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也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务公开作为经常性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完善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坚持经常抓、长期抓,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在规范上狠下功夫。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范围,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3.保证工作质量。我局坚持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新闻推送,按要求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要政策和文件信息;二是整合互动功能,将市民关注的政务服务事项在首页集中呈现,并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内容“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加强网站平台管理,积极部署网站隔离防护系统,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定期扫描网站信息及链接,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相对单一,较少利用各种新兴媒体手段。二是政策宣传力度和针对性尚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微信、头条等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