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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防疫医疗药品价格行为监管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2年12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365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防疫医疗药品价格行为监管
文  号: 有 效 性:

 连日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关注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通过采取专项检查、约谈告诫、价格公示等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我市重点防疫用药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药店、医院、商超开展巡查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广大消费者反映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价格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妥善处置。

二是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并对张仲景大药房、千禧百草堂大药房、大参林炎黄大药房、恒升大药房等四大药品连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网上约谈,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积极保障市场供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开展重点药品价格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每周两次,对全市各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的感冒、退烧、抗病毒类药品价格进行动态更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督促引导相关经营者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连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198家,提醒告诫118家,药品供应整体充足,价格平稳有序,暂未发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合理购买药物,避免盲目囤购,慎用网络上宣传而不常用的药物。发现有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可以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