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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22年11月03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299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教基〔2022〕72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驻教基202272

 

各县区教、残联

现将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并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加强县区教育和残联的沟通协调,逐一调查核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数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要组织本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规范的程序,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科学评估,提出“一人一案、适宜安置”建议,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目标。2022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填报《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汇总表》(见附件),经两部门会签后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残联教就部

市教局联系人:基科  刘  明

电  话:2910056    邮箱:zmdhkbs@sina.com

市残联联系人:  教育就业部  黎梦雨    

电  话:2806731    邮箱:zmdscljjb@163.com

 

件: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

 

(依申请公开)

202278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教基〔2022〕21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
 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我省是残疾人教育大省,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多,保障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
专人负责,认真研究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
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
学工作。
二、摸清底数,科学评估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机制,会同县级残联利用系统平台认真核实比对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础数据,摸清本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组织县(市、区)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规范的程序,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适宜的入学(送
教)安置建议,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
三、一人一案,适宜安置
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并建立工作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对于未办理残疾证的,要继续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建议,科学合理安置就读。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能
 
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
 
近入学,或者到指定的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
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
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
和服务。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
 
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含脑瘫)、孤独症、多重残疾
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尽量安排到特殊教育学
校或附设特教班就读,没有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的县(市、区),
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
 
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
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残联等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
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
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
要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
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应
送尽送。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并建立送
教档案。对于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严禁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四)不应安置的人员。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
 
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
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
员范围。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残
 
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批准,从严控制,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不应安置人员的备案工作,建立从评估认定、申请、审批等环节
的档案。严禁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不应安置人
员范围,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同时,对于不符合不应安置条件
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
缓学、休学台账。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导
1.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系统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时间,研究确定相对固定的会商时间,共同动员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就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释惑。
2.落实保障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法定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建强师资队伍,落实经费标准,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服务,为他们学习、康复和生活辅导提供全方位支持,增强残疾学生终身学习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3.加大工作力度。各地教育部门、残联系统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教育安置方式、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督导问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加强督导,确保在系统平台如实填写录入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信息数据,严禁弄虚作假。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执行特殊教育政策规定或条件保障不到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不到97%的,将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与专项资金拨付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十四五”特
 
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
 
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2020〕345号)精神,拟于近期启动
全省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另行通知)。      2022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本地适龄残疾儿童
 
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报    《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汇总表》(见附件),
 
经两部门会签后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分
别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话:0371-69691074
 箱:mayameng@haedu.gov.cn
联系人: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话:0371-60856659
 箱:hnc l j jb@163. com     马亚萌
                           楚炜炜
附件: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汇总表
 
    河 南 省 教育 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