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22年11月03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2-029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发改委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3日 |
名 称: | 关于对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正阳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核定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正发改〔2022〕37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积极推进后勤规范化管理,改善学生居住条件。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将正阳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
每标间按8人核定每生每学期每床位220元。
二、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跨学期收取,对贫困生学校应给予适当优惠。
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