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8月30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2-02316 成文日期: 2022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驻政文〔2022〕90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驻政文〔2022〕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8月12日

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现代物流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拉动经济提质提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着力构建以“通道+枢纽+网络”为依托的物流运行体系、以特色专业优势物流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以科技智慧绿色为引领的创新驱动体系、以降成本提效率为导向的营商环境体系,加快把我市打造成全省举足轻重的现代化、国际化、豫南物流枢纽基地,力争到2025年,现代物流强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物流网络新体系建设

1.构建区域物流网络体系。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构建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县域物流节点城市为支撑、城乡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的“一中心、县节点、全覆盖”的现代化物流空间网络体系。建成“市有园区、县有中心、镇有门店、村有站点”的全市物流运行网络,实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2.畅通骨干物流通道。以国家干线物流通道为主脉,完善市境内外物流通道连接能力,提升航空物流通道服务能级,开拓海上物流通道,补齐内河航运物流通道短板,加快构建区域京港澳物流通道、大广物流通道、许广物流通道、周驻南物流通道、南驻阜物流通道、内河沿海航运物流通道、空中物流通道七大物流通道,打造集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为一体的立体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驻马店车务段,各县区政府)

3.建设物流枢纽体系。重点打造五大区域物流枢纽片区,即经省批准的中心城区北部商贸物流片区、南部三港一体化片区、泌阳冷链物流片区、平舆农产品物流片区和明港机场驻马店临空经济区。空间上呈现“一枢纽七通道五片区”协同布局模式。枢纽依托七大通道和域内省、市、县、乡等毛细交通设施实现外联内通、辐射全国,枢纽5个片区功能互补、业务互联,共同支撑驻马店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4.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动中心城区为中心,县为节点、专业物流园区为支撑的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格局。加快发展中心城区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区域枢纽作用;合理布局一批综合物流园区,积极引导分散自用的各类企业、商业仓储配送资源向园区聚集;建设一批专业型物流园区,大力推广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现代物流业态,提升园区配送效率,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功能定位和分工,引导同质化竞争明显的园区实现整合升级,实现功能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物流与电商快递融合发展

1.加快电商快递物流体系规划实施。认真落实《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电商快递产业布局,统筹安排满足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发展的仓储、分拨、配送、快件大型集散等基础设施用地;加快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各县城区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建设,加强与农业、供销、邮政、快递、商贸企业合作,推广县乡村“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农村物流节点发展模式;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为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行提供场地、水电等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2.加快推进电商快递与商贸加工制造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快递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及其他综合性服务企业协同发展,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推进传统内外贸企业、生产制造企业、网商企业、个体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国内和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在保税物流中心等特定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分拨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马店海关、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3.完善电商快递物流网络基础设施。支持利用工业企业用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电商快递物流设施,支持在中心城区周边、高速引线出口等地建设综合性仓配一体化分拨中心;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衔接,支持电商快递物流完善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的县级三级配送网络,推进电商快递下乡进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基地+生产加工+商贸物流+运输服务+邮政金融”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保障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畅通渠道,提升乡村快递网点覆盖率,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4.积极推动城乡配送便利化。加快推动城乡配送模式创新,推行绿色配送,车辆升级,逐步统一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和使用新能源车辆。完善商业区、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和乡、村所在地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为末端收投快件提供通行、停车等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5.提升快递物流末端服务能力。鼓励将推广建设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平台,引导电商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共享,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乡、村创建电商示范区,积极培育一批集网络购物、终端配送、家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推进“平安快递”建设,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和寄递物品合法,支持推动寄递渠道“绿盾”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

1.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供应链协同共建模式,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加快发展供应链物流。鼓励制造企业主辅分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物流公司,再造企业内部流程,开展社会化物流业务。完善提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物流服务“区中园”功能,为制造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物流服务,降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制造企业竞争力。

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建设,探索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国际供应链、海外协同等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提升覆盖制造业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环节的供应链服务能力。加快物流企业面向大型制造业基地“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开行范围,提高协议制运输比重,扩大大宗物资运量运能互保协议范围。推动大宗商品物流园区拓展完善交付交割、结算融资、通关保税等功能,建设集采购、分销、仓储、配送、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合,加快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驻马店车务段,各县区政府)

2.推动物流与农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推动物流设施、服务、系统嵌入优势农产品主产区,拓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增值服务。支持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完善集散分拨设施建设,提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和辐射范围,培育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物流配送和展销中心。支持快递电商等物流企业深度对接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产地直发”模式,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对接、服务定制,提升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支持在特色优势农业基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发展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末端销售网络,推动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驻马店车务段,各县区政府)

3.完善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强化商贸物流服务网络,围绕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品牌消费集聚区、夜市经济区等城市重点区域,完善面向采购商的网络化仓储配送体系、面向网商的便捷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面向小品牌的专业化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围绕城市核心商圈、次级商圈、社区商圈建设,推动商圈物流资源整合提升,建设商圈物流高效配送体系。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大型商贸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合作,探索开展标准化、定制化、协同化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快临空经济区发展

1.加快航空经济发展,助推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支持构建航空经济产业体系,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打造我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抢抓明港机场扩建机遇,加快实施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航空经济发展,促进我市深入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成立临空经济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区域规划、筹建和招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马店海关、确山县政府)

2.加快实施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依托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物流枢纽城市、驻马店九大产业集群和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谋划推进航空经济区发展产业,引进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落地发展,提升航空经济的带动、辐射能力;围绕(驻马店)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五区联动”“四路协同”战略,建设新型国际化物流枢纽、国际贸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驻马店海关、确山县政府)

3.支持重点航空经济产业发展。充分利用航空经济的“速度经济”优势,高时效、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并参与国内外市场分工的产业经济,统筹推进我市航空基础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航空物流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高新技术、新兴战略性产业及与航空关联产业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驻马店海关,各县区政府)

4.打造现代化对外开放城市。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经贸合作,促进进出口、内外资协调发展,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实现政策联动、产业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国际农都”建设,积极申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引导各县区支持农产品加工、农机、种子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驻马店海关,各县区政府)

(五)加快打造铁海联运工程

依托驻马店公路、铁路及货运站场体系,以河南甬港华泰国际物流园、马庄铁路物流园、驻马店公共保税中心、驻马店国际公路港、恒兴物流园为抓手,加大驻马店车务段与宁波舟山港、青岛港、上海港等多处沿海港建设公铁海多式联运模式,打造内陆“无水港”。实行公路、铁路、海运无缝对接,开展“五个一”服务,即一站式、一口价、一体化、一对一、一次性办理,达到“五全”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驻马店车务段、驻马店海关,各县区政府)

(六)加快推进内河航道运输工程

依托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京广铁路等陆上交通大动脉,紧密对接周边都市圈和长江黄金水道、淮河主航道,实施公铁水多式联运,开展工业制成品集运,促进驻马店区域物流枢纽的快速建设。加快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建设,重点实施洪汝河航道等级提升工程,推进洪河新蔡到汝河口航运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汝河班台到汝南港区航运工程,适时推进淮河航运工程(驻马店境),加快谋划研究洪河平舆至新蔡、臻头河京广铁路至宿鸭湖航运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驻马店车务段、驻马店海关,各县区政府)

(七)加快培育本土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支持中小物流企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晋升为1A、2A级物流企业;鼓励3A级以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晋升为4A级以上物流企业,持续巩固全市国家5A级物流企业数量在全省同类城市中的领先地位。力争打造全市更多国家3A级以上综合性、专业物流企业进入全省培育的100家左右的全国领军型、特色标杆型、新兴成长型物流“豫军”队伍,1家以上进入全省培育的全国领军型物流企业阵营。

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物流集成商,将主营基地迁至驻马店市。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向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推动铁路运输、邮政快递、网络货运平台等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

围绕申建国家物流枢纽,依托全市综合性物流、农副产品物流、工业产品物流、医药物流、冷链物流、跨境贸易物流、电商快递物流等七个物流产业链主企业群中规模较大、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本地物流企业,大力培育如恒兴物流、福和物流、国药控股物流等一大批4A级以上的重点本土物流企业,加快扩容提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加快推进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级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打造成全国重要的供应链组织中心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推进货车车型标准化,鼓励市内货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多式联运运输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厢式半挂车。

加快建立跨区城、跨部门、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机制,推动智慧物流标准与其他产业标准以及国际物流标准衔接,构建科学、系统、先进、开放的物流标准体系。加强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研究,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企业间物流信息交互标准以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通用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驻马店海关)

2.强化技术引领。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交易、支付、监管、信用评价等环节的应用推广,积极发展“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物流活动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加快5G技术在物流仓储装备、物流追踪、无人配送设备、物联网等方面的大规模应用,重塑物流业产业发展方式和分工体系。支持开展自动引导搬运车、手持终端、基于射频识别和北斗导航的可视化技术等智能物流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3.推广智能化设施设备。完善新一代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仓储、中转、配送等环节智慧化水平,形成可感知、可视可控的智慧物流设施体系。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站场设施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积极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开展智能快(邮)件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4.加快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智能化改造示范基地建立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实现存、取、管全程智能化,以点带面推动传统仓储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物流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鼓励支持物流龙头企业搭建面向制造业、商贸业和中小物流企业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物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运输载具空驶率,为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5.实施绿色化升级行动。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加快推动城市新增或更新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车辆纯电动化,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支持物流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构建物流自给能源系统。鼓励物流园区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推进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落实物流业各项政策措施

1.加强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依托“12315”、“12328”投诉举报平台,加强对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道路货运市场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推进通关便利化。提高铁路口岸通关时效,制定实施货物装卸、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推进口岸作业环节无纸化,减少单证流转耗时。进一步压缩海关申报前检验检疫、申报准备等作业时间,推进“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改革,力争全市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减为全省最短,程序最少,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驻马店车务段、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驻马店海关)

3.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场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持续完善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灵活调整机制,及时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驻马店车务段)

4.保障物流用地需求。支持利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鼓励各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全方位保障物流用地。对未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的物流用地,指导各县区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盘活存量、配置增量予以保障。鼓励大型物流园区建设公共停车服务设施,在规划审批、建筑用地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驻马店车务段,各县区政府)

5.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城市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中介机构,发行合适的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物流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挥“信豫融”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驻马店支行、各商业银行,各县区政府)

6.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企业或个人购买挂车车辆购置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7.降低公路通行成本。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8.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严格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落实铁路货运价格和收费管理规定,对部分货运杂费项目实行阶段性减半收费政策,运杂费迟交金收费费率由3‰降至1‰,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并纳入货物处理费。(责任单位:驻马店车务段、市发改委)

9.规范口岸收费。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推动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提高收费透明度。引导和规范口岸运营单位等合理调整收费标准,鼓励采取包干方式收取费用。(责任单位:驻马店海关、市发改委)

10.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强化日常检查,依法查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11.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鼓励货车生产企业按规定对出厂货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任何单位不得要求货车用户重复安装。落实国家有关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规定,减轻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成本负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12.改善物流车辆交通管理。提高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精细化水平,科学设定禁限行时段、路段,除城市核心区等道路外,原则上禁止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确保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邮政快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优先通行。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推动货运车辆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建立应急物流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

13.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按照“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业务行政审批手续。规范、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查手续,压缩审查时间。精简快递分支机构办理手续,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全面实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14.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物流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物流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健全物流企业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信用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物流企业信用联盟。支持创新信用服务产品,推动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1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和高校建立“产学研”对接机制,推动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设。按规定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开展物流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组织1-2期物流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物流业快速发展

鼓励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新增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对新评为国家1A、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我市新增设省级或区域总部法人的物流企业,根据其对我市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等贡献大小,由受益财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切实落实市政府物流企业项目投资有关项目用地、项目招商、项目科研投入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招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四、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揽子政策、一批优质项目、一体化推进”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实行市、县、区联动机制,完善各层级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使我市物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发改部门要加强物流发展综合协调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快提升物流通道通行和联运水平;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细分专业物流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物流标准制订;公安部门要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统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及物流统计制度等工作;物流协会要配合完善物流统计制度。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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