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2年07月13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2-0192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名 称: | 稳物价 保民生——市市场监管局切实维护全市生产生活秩序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反应迅速,要求立即启动战时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及时准确掌握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市场运行情况,明确了“先提醒、再管控、后查处”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生产生活秩序。
(一)加大沟通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主动与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对接,分2组开展了对我市部分大型商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民生商品供应情况、价格执行情况,对各大商超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不要盲目囤积大量生活物资,以免造成浪费;二是要积极拓宽货源,保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三是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我市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同时组织各县区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严禁部分商场、超市等借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之机哄抬物价,在民生基础保障物资方面发“疫情财”。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14人次,检查商超、药店、农贸市场等227家次,受理投诉举报4件。
(二)启动约谈机制,做到提醒在先。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召开保供稳价工作警示约谈会。会上,我局对我市中心城区7家大型商超、4大药品连锁企业经营门店负责同志宣讲了疫情防控期间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现场发放《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对各相关经营者提出要明码标价,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要求各经营者将提醒告诫书张贴在门店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实行自律承诺,做到自我约束。组织我市中心城区7家大型商超、4大药品连锁企业经营门店签订了《经营者价格自律承诺书》,相关经营者自觉做出价格承诺,表示一定要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保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阳光”价格,接受群众监督。明确要求各经营单位从7月12日起,将第二天主要民生物资、防疫物资的价格上报市市场监管局。从7月13日开始,市局将每天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中心城区7家大型商超、4大药品连锁企业经营门店主要民生商品价格和防疫物资价格信息,实时监控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价格波动,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