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22年06月08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2-01596 | 主题分类: | 教育 物价 |
信息来源: | 市发改委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8日 |
名 称: | 关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申请审核学生公寓住宿费的报告》(驻马店幼专〔2021〕61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2225号)和《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文件精神,为规范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学校后勤建设,逐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成本监审,综合考虑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同意,现将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八人间:每床每生每年600元。
二、你院学生公寓住宿费包括房租、水电费、家具折旧等配套费用及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物业管理费用。学校公寓要保证附属设施的完好并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电、用水等。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学生公寓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对困难家庭学生收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减免。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你校应加强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在你校收费处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此批复自2022年秋季起执行。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